股民诉东旭光电赔偿案件获法院受理 受损投资者可主张赔偿

[探索] 时间:2025-07-06 02:03:59 来源:鼻孔辽天网 作者:娱乐 点击:8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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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法院股民索赔事宜,已由吴立骏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,投资目前被法院立案受理,可主张凡2018年6月1日之后买入并至2019年11月18日收盘时持有东旭光电(000413)、赔偿(200413)的股民权益受损投资者,可加入诉讼依法主张赔偿。诉东受理受损

东旭光电上市于1996年9月,旭光曾用名宝石A,电赔主营光电显示材料、偿案高端装备制造、法院新能源汽车制造,第一大股东为东旭集团,该集团从装备制造起步,短短10年间从十多亿元的小公司跃升为资产2000亿的大型多元产业投资集团,除旗下上市公司主营外还涉足石墨烯产业化应用、新能源与生态环保、地产与金融等多个产业领域。

受东旭集团高杠杆无序多元化发展影响,2013年至2017年,东旭光电不断通过定增和并购的方式大肆扩张,负债高达数百亿。2019年11月、12月间,东旭光电流动性危机爆发,违约债务总额近36亿元,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.05%,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性问题陆续浮出水面。

监管公开信息显示,此前,东旭光电及相关责任当事人因存在违反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》、深交所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的相关规定的行为,被各级监管机构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。

经查明,2019年12月,东旭光电未能按期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3.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。为此,2020年5月,深交所对东旭光电、公司时任董事长王立鹏、总经理胡恒广、时任财务总监冯秋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。东旭光电2018年度还盈利21.64亿元,2019、2020年突曝连续巨亏共49.26亿元,2021年前三季度续亏14.71亿元,季末每股净资产由2019年同期的5.81元缩水至4.57元。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归母净亏损17-24亿元。

(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吴立骏律师专业从事证券领域投资者索赔法律服务工作超过12年,精通证券法领域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索赔和执行、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、熟悉会计准则对相关上市公司的要求,办理了全国第一例示范性判决案件方正科技股民获赔案)

(责任编辑:探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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